《福建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宣傳活動開展
愛老助老 與法同行 《福建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宣傳活動開展 東南網3月1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潘園園 實習生 林弋翔)《福建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3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加大條例內容宣傳,推動條例全面貫徹實施,營造尊老敬老愛老助老的良好社會氛圍,一場主題為“愛老助老與法同行”慶祝條例施行的宣傳活動1日在福州西湖公園晨曦廣場舉行。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蘇增添出席活動,并為志愿者隊伍授旗。 活動現場,省民政廳、省老齡辦、省慈善總會等10家單位聯合發出倡議,呼吁全社會倡導敬老風尚,培育孝親家風,全民參與助老。從自身做起,從一點一滴的小事做起,讓德孝之風成為全社會的普遍共識和自覺行動。 《福建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共8章72條,在家庭保障、社會保障和社會優待、養老服務、宜居環境、參與社會發展、法律責任等方面對老年人權益保障作出了規定。活動現場還舉行了豐富多彩的文藝表演,專家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詢、養老政策咨詢、老年健康衛生咨詢等服務,愛心企業免費為老年人維修家電、理發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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