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為彭州市在榕就業人員發放生活補貼
www.hxt111.com?2008-11-18 16:23? ?來源:彭州公眾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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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福州市財政局聯合發文,明確了對彭州市地震災區進行就業援助的有關政策。 在未來3年內,為彭州市在福州打工的就業人員發放100——500不等的生活補貼。
據了解,此次就業援助的對象分兩個階段界定:一是地震發生后至2009年7月底的就業援助對象,以福州市對口支援的彭州市為重點,兼顧其他災區來榕就業人員;二是2009年8月后的就業援助對象為彭州市的來榕就業人員,重點為福州市對口援助的小魚洞、磁峰、桂花、麗春4個鎮。
具體就業援助包括4種補貼:
1、職業培訓補貼。來榕就業援助對象參加職業培訓,由福建省級財政給予500元/人的補貼。
2、職業介紹補貼。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或其他職業介紹機構,引進或免費介紹就業援助對象成功就業并簽訂勞動合同的,給予100元/人的職業介紹補貼。
3、社會保險補貼。福州市企業、單位招用彭州援助對象,與之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照其為彭州勞動者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其中,對來自4個對口援助鎮的援助對象,在就業期限內可延長不超過3年。
4、就業生活補貼。對來榕就業的彭州援助對象,一次性給予就業生活費補貼200元/人,其中對來自4個對口援助鎮的援助對象,每人增加100元。
據悉,福州市出臺的這項就業援助政策執行時間為3年,具體到2011年7月底。(作者:國才)
(責編:謝添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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