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福建日報》工作以后,一次我參加閩侯縣干部大會,在他們的討論和發言中,我發現閩侯縣后溪鄉有些問題,就想去做調查。有的同志勸我說:“親不親同鄉人,美不美一江水,何必那么認真,搞得大家不開心。”的確,我是從閩侯縣委調到《福建日報》的,閩侯縣的許多干部有的是我的同鄉、同事、老領導,要對他們進行批評,確實要出于公心,不講情面。但我想,這不是個人的事,而是關系到人民的利益。于是,我步行90里翻過幾座大山去后溪鄉做調查研究(那時沒有公路),并且三進后溪鄉,經過半年多反復,寫出14000多字的調查報告。經報社總編辦林振夏同志(后來擔任總編輯)精編,縮短為6000多字。林振夏同志建議,先送《人民日報》,由《人民日報》轉省委批,他還給《人民日報》寫了一封信。同時,他建議我給福建省委第一書記葉飛同志寫一封信。過了三個多月,省委紀律檢查委員會給我回信說:“你給《人民日報》的稿子和給葉飛同志的信都收到了,內容查實后,將在《福建日報》上公開發表。”
到1953年2月8日《福建日報》發表時,離我第一次去后溪鄉調查距離一年多。這時我已離開福建調到上海《解放日報》。福建省委還通過“后溪鄉”這個典型,發出整頓落后鄉的指示,要求通過后溪鄉的報道,檢查全省落后鄉的工作,切實改進領導作風,并將檢查情況向省委報告。
開始閩侯縣委對我寫的這篇調查報告不夠重視,也沒有認真處理。知道1953年2月8日《福建日報》公開發表后,他們才緊張起來,開緊急會議,采取緊急措施,認真調查處理。又過了一個多月,1953年3月24日《福建日報》發表“中共閩侯縣委接受《福建日報》的批評 對后溪鄉嚴重事件做檢討”。從縣委的檢討中可以看出他們對我的調查報告的態度。“去年6月,報社記者吉景峰同志把后溪鄉的情況基本弄清后,把材料底稿送給我們。我們僅是粗枝大葉地看了一遍,覺得后溪鄉是有問題,但當時并未引起足夠的注意,就放下了。以后吉景峰同志來閩侯采訪時,又多次口頭與縣委正副書記談過,但由于我們的群眾觀點薄弱,對群眾的痛苦、呼聲漠不關心,因此還未能重視起來,只是口頭上說:‘這個問題一定要搞清楚,一定要處理。’吉景峰同志為了對人民負責,又曾兩三次寫信給我們,征求縣委正副書記對后溪鄉的看法與處理意見,都沒有引起我們的重視。”此后,關于后溪鄉的報道,在福建全省掀起一個改進落后鄉工作的熱潮。
實踐證明:黨中央《關于在報紙刊物上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決定》是完全正確的。這個決定的精神不僅適用于過去、現在,也適用于將來。
藕斷絲連福建情
我從山西到福建工作,之后輾轉上海,又到黑龍江、安徽轉了十年,但我和福建的情絲未斷。我到《解放日報》工作不久,又被派駐福建記者站。從龍巖、三明到武夷山,走了大半個福建。成功的報道有:東山島由白變綠、惠女水庫利萬民、音西大隊改坡地為良田、閩江漁民翻身記、重訪廈門島上的亞熱帶植物園等,還有報道小學教師紀治花、農民科學家黃寶洛等先進人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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