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農村與城市發展的協作配套
《實施意見》指出,“加快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進程。對城鄉發展要實行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協調推進城鄉各項建設,縮短城鄉之間的空間距離和設施落差,促進農村與城市發展的協作配套。”
目前,我省正著力建立城鄉統籌的規劃體系,推進規劃管理和服務延伸覆蓋至廣大鄉村地區;推進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編制和實施,建立科學分工、布局合理的城鎮和農村居民點空間布局;科學引導山區產業集中發展,減輕山區發展的生態壓力。
已著手研究城鄉規劃在協調城鄉空間拓展、協調重大項目建設選址、協調重大基礎設施和社會事業建設、建立城鄉基礎設施共同發展機制、促進城市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等方面先行先試的政策措施。開展新型城鎮化模式研究,設想把莆田市,廈門市,福州市的福清、長樂,泉州的晉江、石獅等城鎮化發展比較快的地區按城鄉一體化要求先行先試。
推進欠發達地區發展
《實施意見》指出,“推進欠發達地區發展。努力改善欠發達地區生產生活條件,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不斷增加財政對這些地區的教育、醫療、社會保障和基礎設施投入。”
目前,我省積極爭取國家部委支持原中央蘇區縣、革命老區縣建設。對長汀、光澤等20個原中央蘇區縣,連江、羅源等47個革命老區縣分別執行西部和中部地區政策。省里整合了兩個項目,即福建省原中央蘇區縣整村推進扶貧開發重點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福建省移民扶貧工程項目,兩個項目擬向國務院扶貧辦爭取扶貧資金。
省里將繼續組織實施造福工程;搞好整村推進扶貧開發;深入開展扶貧小額貸款工作;加大產業扶貧開發力度。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福州對口幫扶寧德、莆田,廈門對口幫扶龍巖、漳州,泉州對口幫扶南平、三明,以及18個沿海較發達縣(市)對口幫扶20個經濟欠發達縣的工作機制。加強山海協作示范園區建設,加大園區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
推進跨省區域協作
《實施意見》指出,“推進跨省區域協作。積極推動與長三角、珠三角地區的經濟聯系與合作,促進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升級。發揮閩浙贛、閩粵贛等跨省區協作組織作用,建立更加緊密的區域合作機制。”
目前,我省正在完善和實施《海峽西岸城市群協調發展規劃》,充分發揮福建省獨特的區位優勢,依托現有的省內城市聯盟,探索建立與海峽西岸經濟區周邊地區省外城市的聯盟,把南到揭陽、北到衢州、西到贛州等海峽西岸經濟區的省外城市納入城市聯盟。
加強海峽西岸經濟區與長三角、珠三角的經濟聯系與合作,以閩東北一翼為主體,加快推進“北聯”,接受產業輻射,實現與長江三角洲產業對接、市場對接;以閩西南一翼為主體,加快推進“南接”,主動融入“泛珠三角”經濟圈。加強重大項目建設的協調,推進跨省鐵路、高速公路、港口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統籌規劃布局和協同建設。
- 2009-10-21建設先進制造業基地發展現代服務業
- 2009-10-20建設現代化海洋產業開發基地發展現代農業
- 2009-10-19加強海峽西岸區域創新體系建設
- 2009-10-16打造海西能源和公共設施保障體系
- 2009-10-16構建海峽西岸現代化綜合交通網絡
- 2009-10-15構筑兩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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