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福建日報10月29日訊(本網記者潘園園、通訊員巍然)
《實施意見》要點
(一)加大節能減排攻堅力度。嚴格落實目標責任制,完善節能減排的指標、監測和考核體系。強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和環境影響評價,對新上項目嚴把產業政策關、資源消耗關、環境保護關。健全節能環保獎懲機制,完善差別電價等相關政策。加快重點節能工程和污染減排項目建設,嚴格節能減排重點項目管理,繼續推進污水垃圾處理產業化和建筑節能,加強合同能源管理和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抓好重點領域和重點企業節能減排工作。建立淘汰補償機制,加快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加強節能減排新技術、新裝備的研發、引進與應用。推進循環經濟示范城市、園區和企業建設,建立和完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促進重點行業廢棄物再利用和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促進節能、節水、節材、節地,全面推行清潔生產。
(二)強化生態建設和保護。提高林地保護和管理能力,加強森林資源撫育更新,保持森林覆蓋率居全國首位。優化森林資源結構,提高森林資源質量,加快沿海防護林體系、生態公益林體系建設,強化森林資源的生態功能。加強水資源管理,完善取水許可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健全流域管理和區域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清理整頓水電開發項目,嚴格河道、海域采沙監管,強化江河湖庫等飲用水源地保護。完善閩江等流域生態補償具體實施辦法,推動龍巖、汕頭、潮州建立汀江(韓江)流域治理補償機制,推進生態環境跨流域、跨行政區域的協同保護。推進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園林城市、衛生城市、文明城市、生態示范區、可持續發展實驗區等生態示范創建工作。加強濕地和自然保護區管理,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工程建設和對重要生態功能區的搶救性保護、重點資源開發區生態環境強制性保護、生態環境良好區和農村生態環境積極性保護、風景名勝資源和歷史文化街區嚴格保護,促進環境質量繼續名列全國前茅。
(三) 加快環境綜合整治。堅持“誰污染、誰治理”,加強污染治理、監測和監管,從源頭上控制環境污染。加強區域污染防控,加快整治重點流域、主要海灣和近岸海域。推進畜禽、水產養殖污染治理,發展農村沼氣,控制農業面源污染。加強臺灣海峽海域水環境整治,實施陸源排海溯源追究,嚴格規范入河、入海排污口監管,治理海漂垃圾污染。加大力度整治城市內河、噪音和機動車污染。加快治理重點礦業開采區、重點水土流失區等生態脆弱區。強化企業主體責任,研究實施企業環境污染責任險、綠色信貸等政策措施,推進治理項目建設。加強區域環境安全危機防范,提高環境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和應對能力。
- 2009-10-27加強以民生改善為重點的社會建設(上)
- 2009-10-26提升對外開放層次和水平
- 2009-10-22提高城鄉統籌和區域協調發展水平
- 2009-10-21建設先進制造業基地發展現代服務業
- 2009-10-20建設現代化海洋產業開發基地發展現代農業
- 2009-10-16打造海西能源和公共設施保障體系
- 2009-10-16構建海峽西岸現代化綜合交通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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