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普客服錄音曝光:要換機可以 先從消協撤訴!
www.hxt111.com?2010-03-13 00:12?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我來說兩句
律師:
惠普做法不符合法律規定
雖然葉帆和高淑娟的問題最后都基本解決,但他們對惠普的態度十分不滿。“此備忘錄完全是霸王條款,我拒簽,惠普就拒絕了換機”,高淑娟對《每日經濟新聞》表示。
在《備忘錄》中,記者看到了相關的條款:“在甲方將以上新機付給乙方后,乙方保證今后將不再就此用戶投訴的產品或此事相關的問題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雙方就此事承擔保密責任,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此備忘錄所涉及的內容。”《備忘錄》時間為2009年9月16日,甲方為惠普公司代表喬文文。
對此,和君創業研究咨詢有限公司總裁李肅表示,惠普該協議明顯不合理,甚至帶有“霸王條款”的味道。“難道說,你給我換了新的機器,我以后就不能說了?”李肅認為,簽訂協議并不能影響消費者執行有關惠普產品侵犯消費者身體、財產等損害的相關權利。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產品質量法律部蔣蘇華律師表示,任何要求都要建立在維護消費者基本權利的前提下,雖然該《備忘錄》屬于個別消費者同惠普公司的私下協議,但是作為消費者的第三方,依然有知情權。另外,要求產品問題必須先簽訂《備忘錄》并不符合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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