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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一國稅局原局長疑用財產來源不明遮貪污
www.hxt111.com?2010-06-02 18:42? 盧金增 王家梁?來源:正義網
我來說兩句
財產來源“記不清”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在眾多“高危”行業排位中,國稅局長一職絕對位居前列。其“高危”就在于,掌握轄區內所有大中小型企業的補繳稅、稅收指標調整及罰款多少的裁量權,稍有不慎就會成為貪腐斂財的工具。
“而這項權力恰恰就被荊長民利用。”據辦案檢察官告訴記者, 2005年上半年,荊長民曾利用擔任東阿縣國稅局長便利,兩次收受某鋁朔板有限責任公司送的 5.5萬元現金,并在補繳稅款、罰款方面給予了照顧。
此外,2008年至2009 年上半年,荊長民故伎重演,又在擔任聊城市市區國稅局長期間,3次收受某鎮黨委書記、鎮長送予的現金共計2.5萬元,并在稅收指標和民營經濟稅收額調整等方面給予特殊照顧。經搜查,從他辦公桌內還查出16000元購物卡。
對這兩項有行賄人證言、證詞的指控,荊長民供認不諱,然而,對于其它財產部分,荊長民要么沉默不語,要么就是“我記不清了”、“我不知道”。
“荊長民干稅務偵查那么多年了,反偵查當然摸得很清,對他而言,能證明合法的財產,他一定證明爭取,能推脫出去的財產盡量推給別人,實在解釋不清了,就以沉默應對。”聊城市檢察院反貪局負責人介紹說,在證明財產來源過程中,荊長民做的是選擇性“失憶”。
荊長民曾多次表示,大部分財產屬于其妻妹所有,暫存自己這里,而其妻妹經檢察機關8次傳訊,均未到場。
?荊長民自稱,1992年稅務所發給每人3000元補貼購買摩托,屬于合法財產,不屬于收繳范圍。“為此,我們專程找到19 年前的那位老所長,他證實確有此事。”辦案人員告訴記者。
據該市檢察機關偵查形成的財產明細表顯示,荊長民夫婦名下共有5套住房,其中兩套為任職前所有,其余3 套則屬于任職國稅局長期間購買。而且,荊長民長期炒股,沒當國稅局長前,就買過幾個大型企業的原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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