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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北碚副區長腐敗路揭秘 兒子認房產商做干爹
www.hxt111.com?2010-06-03 17:50? 牟倫祥?來源:檢察日報
我來說兩句
2006年初,鄒勇交了5萬元到易某公司。到年底,易某分給鄒勇25萬元。除去本金后,這20萬元實際上是易某送給趙文銳的好處費。鄒勇收下20萬元錢后曾給趙文銳講過,趙文銳表示知道這件事,讓鄒勇把錢保管好。
在陸續收到一些賄賂款后,趙文銳覺得拿在手上“燙手”,想到了“錢生錢”這種方式,于是讓鄒勇去代為投資入股,這樣既不顯山露水又無人知曉,還可獲得更高收益。
其實,早在2003年5月,趙文銳在擔任合川市副市長兼舊城改造領導小組副組長時,就有人拉趙文銳合伙辦房地產公司,趙當然不會親自出面。2005年,鄒勇按趙文銳的安排,成為這家房地產公司的股東,后來,鄒勇陸續在公司投資。
據鄒勇在偵查階段供述,趙文銳先后將200余萬元錢交給鄒投入到公司中,其中2005年入股時趙文銳給了47萬元,2008年給了30萬元,2009年5月給了50萬元,還有一些錢是趙文銳安排鄒勇到其他人那里取得的,包括從易某處獲得的好處費20萬元。趙文銳作為公職人員,在幾年內交給鄒勇200余萬元,與其收入明顯不符。鄒勇亦曾供認,他感覺趙文銳給他的錢可能不正當,雖沒有明說,但他知道趙文銳的合法收入沒有這么多。
法院審理認為,鄒勇為趙文銳轉換的數額與趙文銳的收入明顯不符,應當認定鄒勇明知趙文銳交給他的錢款系犯罪所得,符合洗錢罪的主觀構成要件;鄒勇將趙文銳交給他的錢投入到公司,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其行為符合洗錢罪的客觀構成要件。因此,檢察機關指控鄒勇犯洗錢罪的罪名成立,其洗錢數額為趙文銳收受易某等人所送的87.5萬元。故此,法院作出前述判決,同時判令對趙文銳、鄒勇的犯罪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聰明反被聰明誤。趙文銳玩的“魔術”終究被揭穿,“錢生錢”的目的還沒達到就成了階下囚,下場令人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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