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福建日報12月14日訊?“十一五”是我省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的重要時期。五年來,福建省減排責任機制日趨完善,減排投入和能力建設得到有效保障,減排政策“組合拳”作用持續顯現,減排重點工程取得突破性進展,減排“三大體系”能力建設進展良好。
據環保部核定,2009年我省化學需氧量(COD)排放量37.57萬噸,比2005年下降4.65%;二氧化硫(SO2)排放量41.97萬噸,比2005年下降8.96%。到2010年底,有望全面實現“十一五”COD減排4.8%、SO2減排8%的目標。
“十一五”以來,省政府出臺福建省《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工作實施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的實施意見》、《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統計監測及考核實施辦法》、《關于2008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的意見》、《關于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的意見》、《關于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的意見》,每年度還批準實施全省減排工作計劃,采取多種方式確保完成污染減排約束性指標。全省各級各部門認真抓好工程減排、結構減排、監管減排、政策減排、責任減排的各項措施,降低污染負荷,改善環境質量,促進生態文明建設。
通過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減排促進了我省環境質量進一步優化。“十一五”以來,全省達到國家二級標準的城市比例均大于90%,且逐年提高;城市空氣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顆粒物年平均濃度均低于國家二級標準,呈逐年下降趨勢;12條河流水質總體為優,保持持續改善勢頭,明顯高于全國七大水系的平均水平;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主要湖泊水庫與城市內河的水質達標率均逐年提高。特別是2009年,在降雨量比往年少20%左右、主要河流來水量比往年少40%左右的情況下,全省12條河流水域功能達標率和Ⅰ類~Ⅲ類水質比例分別達到95.9%和93.8%,分別比2005年提高8.0和4.4個百分點;9個設區城市、14個縣級市、44個縣城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95.2%、96.2%、97.6%;9個設區城市優良天數比例為97.5%,比2005年提高5.8個百分點。污染減排還強化了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推動了結構調整,帶動了環保自身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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