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進文化事業和產業大發展大繁榮
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加快文化產業發展,努力提升城市文化競爭力和綜合實力,打造海峽兩岸文化合作交流的重要基地,建設具有鮮明特色的國際知名文化城市。
1、增強公共文化產品供給能力。大力發展公益性文化事業,繼續實施文化惠民工程,進一步完善扶持文化事業發展的政策環境,建設一批大型公共文化體育設施,基本建成覆蓋城鄉、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體系。開展國家數字圖書館進社區活動,完善區級公共文化設施,實現鎮(街)、村(社區)綜合文化站、文化活動室全覆蓋,實現農村有線廣播“村村響”,完成農村有線數字電視整體轉換工程。增加對公共文化產品生產和群眾性文化活動的投入,加強基層文化隊伍建設,廣泛開展群眾性文化活動,推動公共文化設施向社會免費開放。加大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和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建設力度,保護和傳承傳統文化,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加強文化傳播能力建設,做強做大主流新聞媒體,加強新興媒體建設、運用和管理,加強文化對外交流,重視哲學社會科學發展,加大對哲學社會科學投入,完成第二輪地方志編修。
2、做強做大文化產業。實施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帶動戰略,強化文化創意支撐和科技創新支撐,不斷提高文化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重點發展影視動畫、創意設計、文化旅游、數字內容與新媒體、工藝美術、演藝娛樂、古玩與藝術品、印刷出版等產業,完善原創研發、生產制作、產權交易、咨詢服務、產品營銷等產業鏈,促進關聯行業集群發展。高標準建設一批新興、專業化的文化產業園區和聚集區,推動老工業區廠房、倉儲用房、傳統商業街等存量房產、土地資源進行創意改造,吸引國內外知名的文化企業總部以及研發中心、采購中心、營銷中心等文化創意高端環節入駐。加強品牌培植力度,做好品牌營銷,培育壯大一批大型文化企業和企業集團。深度對接臺灣文化產業,加強廈臺在動漫網游、影視、創意設計等方面的產業合作,建設兩岸文化產業合作園區,培育兩岸文化交流合作新品牌,打造海峽兩岸文化產業合作示范區。
3、深化文化體制機制改革。構建政府主導與發揮市場作用有機統一的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機制,加快新聞出版、國有文藝院團及文化管理體制改革,推進經營性文化單位轉企改制,激發文化工作者的創造力。促進文化與科技、旅游、資本的進一步融合,創新文化生產和傳播方式,發展新型文化業態,建立健全鼓勵和扶持文化創新的政策體系。鼓勵創作更多文化精品,完善文化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加強國有文化資產管理,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文化市場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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