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應將環境保護納入地方黨委政府政績考核重要指標,出臺治污“硬”措施,采取一票否決制;責成環保部門加大治污力度,實施目標責任制;嚴格貫徹《環保法》,對重污染企業采取“關停”措施;加緊治理輕污染企業,逐步走上良性循環軌道,使之成為環保型企業,讓當地群眾放心滿意;建立福州新村社區化糞池,禁止糞池水流入閩江;排污水要進行處理;內河要進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