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5條措施引導民間投資 鼓勵參與保障房建設
www.hxt111.com?2012-09-03 10:24? ?來源:金融界網站 我來說兩句
??? 福建15條措施引導民間投資 鼓勵參與保障房建設 ??? 近日,省物價局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和國家發改委的有關精神,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出臺了15條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的具體措施。 部分非高耗能民企 可與發電企業協定交易電價 措施包括繼續推進電力價格市場化改革。鼓勵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體現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要求、具備一定規模的非高耗能民間資本投資的企業,按照有關規定與發電企業開展直接交易試點,交易電量、交易價格由雙方自愿協商確定,增加電力用戶選擇權。 鼓勵民間資本投資垃圾發電 貫徹落實垃圾焚燒發電價格政策。全面實行垃圾焚燒發電統一標桿上網電價,及時核定垃圾焚燒發電企業的垃圾處理量與上網電量,督促并落實電費結算及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鼓勵民間資本投資垃圾發電產業。 民間資本參與供水供氣 與國有資本、外資同等對待 健全城市供水、供氣價格政策。對民間資本參與城市供水、排水和污水處理以及供氣設施建設與運營的,與國有資本、外資同等對待,其價格水平按補償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則制定。 完善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形成機制。對按供需雙方供水協議建設以及由用水戶協會組織管理的民辦民營水利工程合理制定供水基準價格,確定較大的浮動幅度,為供水、用水雙方提供更大的協商空間,吸引民間資本參與水利工程建設。 鼓勵民間資本參與 保障性住房建設 繼續實施保障性住房價費優惠政策。對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屬于政府指導價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按規定標準的低限收取。合理制定保障性住房租金和銷售價格,對民營企業投資建設、運營管理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允許上浮10%,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關新聞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