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安監局規范行政審批改革事項后續監管工作
2015-06-23 08:51:17??來源:南平市安監局 責任編輯:鄭皓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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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平市安監局制定印發了《行政審批改革事項后續監管實施辦法》,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行政審批改革事中事后監管。《辦法》按照“誰審批、誰監管”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圍繞“接”“放”“管”提出具體要求。具體為: “接”:做好下放審批事項的承接工作,及時履行委托下放的行政審批職責,制定承接方案,明確細化部門及人員職責,及時研究解決承接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做到“五個規范”,實現無縫銜接。 “放”:凡決定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不得再以任何形式變相實施審批行為;對于轉變管理方式的行政審批事項,要立即停止審批,并制定配套措施,確保調整審批事項落實到位。 “管”:對取消和轉變管理方式的事項,強化日常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與本部門直接相關的各項行政審批情況,發現存在問題仍從事生產經營行為的,應當依法及時查處。 此外,還要求各級安監部門應建立健全投訴舉報機制,暢通舉報電話、電子郵箱等監督渠道,鼓勵社會公眾參與監督舉報違法行為和相關部門的不當監管、違法監管行為。(南平市安監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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