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綠色金融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全文細則]
2017-06-01 16:36:47??來源:福建政府網 責任編輯:陳項 我來說兩句 |
二、重點任務 (一)大力發展綠色信貸 1.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建立有利于生態文明建設的組織機構體系。支持組建以社會資本為主的綠色銀行。鼓勵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綠色金融事業部(業務中心)、綠色金融專營分支機構,為綠色信貸和投資提供專業化金融服務。發揮省內法人銀行的作用,制定和完善綠色金融發展戰略,加快實現業務發展的“綠色轉型”。 責任單位: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監局、廈門銀監局 2.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重點構建綠色信貸管理“六項機制”。根據國家環保法律法規、產業和行業政策完善經營管理制度和差異化信貸政策,推動金融機構對重點調控的限制類以及有重大環境和社會風險的行業實施風險敞口管理。根據綠色信貸業務特點及內在規律,重點構建“六項機制”:一是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行業標準的綠色信貸認證體系和管理機制;二是適合綠色項目授信特點的高效審批機制;三是收益有效覆蓋成本和風險的利率定價機制;四是動態監測和評估的風險防控機制,將評估結果作為信貸準入、管理和退出的重要依據;五是推動綠色信貸持續有效開展的激勵約束和盡職免責機制;六是持續提升從業人員綠色理念和專業水平的培訓機制,積極培養和引進綠色信貸專業人才。 責任單位: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監局、廈門銀監局 3.推動金融機構加大對重點領域的綠色信貸支持。明確綠色信貸支持重點,引導金融機構將綠色農業、綠色林業、工業節能減排環保項目、清潔能源、清潔交通、資源節約與循環利用項目、污染防治項目、綠色建筑、節能減排技術和產品研發及產業化項目,以及自然保護、生態修復和災害防治項目等納入授信重點支持范圍。堅持“區別對待、有扶有控”信貸原則,積極支持高耗能、高污染行業引進先進技術、設備發展清潔生產,支持并購重組淘汰落后產能,嚴防“一刀切”,通過嚴格環境風險評估,發揮金融作用,推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 責任單位: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監局、廈門銀監局 4.建立完善銀行綠色信貸評價和統計監測體系。探索建立銀行綠色評價機制,明確評價指標設計、評價工作的組織流程及評價結果的合理運用,通過銀行綠色評價機制引導金融機構積極開展綠色金融業務,做好環境風險管理。2017年率先對政策性銀行、國有大中型銀行先行開展綠色信貸業績評價,探索對外發布評價結果。在取得經驗的基礎上,逐漸將綠色銀行評價范圍擴大至中小商業銀行和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完善全省綠色信貸統計制度,加強綠色信貸實施情況監測評價,強化綠色信貸投放的“窗口指導”。 責任單位: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監局、廈門銀監局、省金融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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