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擊、露頭就打——省市場監管局曝光價格違法典型案例
| 2025-09-26 16:18:55??來源:福建市場監管 責任編輯:卓志沐 我來說兩句 |
國慶、中秋雙節將至,為持續推進“八閩陽光價格行動”,優化“放心消費在福建”的旅游環境,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節日期間消費安心、游玩順心、住宿放心,全省市場監管部門將堅守“監管為民”初心,強化履職擔當、敢于“動真碰硬”,聚焦“吃住行游購娛”關鍵領域,組織力量對熱點景區、景點及周邊酒店、民宿、餐館、商鋪、旅游車輛、纜車、停車場等場所開展檢查,嚴肅查處節假日期間坐地起價、跟風漲價、虛假折扣、價格欺詐、不明碼標價等違法違規行為。現公開曝光一批價格違法典型案例,希望廣大經營者引以為戒,自覺規范價格行為,依法依規開展經營。 寧德市霞浦縣市場監管局檢查發現,該縣某酒店在攜程平臺上銷售客房時,使用劃線價進行價格比較,但未對被劃線價格作出真實準確的說明,涉嫌價格欺詐違法行為。執法機關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并處罰沒款合計7.22萬元。 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檢查發現,潭城鎮某酒店使用價格比較方式推銷客房,但被比較價格從未有過交易記錄,且遠高于同房源價格比較前七日內的最低成交價格,涉嫌價格欺詐違法行為。執法機關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并處罰款5萬元。 廈門市市場監管局檢查發現,思明區某小吃店在美團平臺銷售團購套餐價格標示不規范,以及虛構部分菜品零售價作為被比較價格,進行打折銷售團購套餐,涉嫌價格欺詐違法行為。執法機關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并處罰款3.9萬元。 福州市市場監管局檢查發現,福州市某公司運營的某公園停車場未執行福州城區機動車“停車15分鐘以內免費”的價格政策,涉嫌不執行政府定價違法行為。執法機關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并處罰款13萬元。 三明市市場監管局檢查發現,三明市某停車場未執行三明市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對部分停車時長在2.5小時以下的車輛多收費,涉嫌不執行政府定價違法行為。執法機關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并處罰款合計2.85萬元。 廈門市市場監管局檢查發現,思明區某小吃店所售的“避風塘膏蟹”菜品,在門店餐桌、墻上招牌和現場打印出來的結算單標示價格各不相同,存在同款商品在同一經營場所存在3種不同價格的情況,涉嫌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和價格欺詐違法行為。執法機關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并處罰款4000元。 漳州市南靖縣市場監管局檢查發現,和溪鎮某飯店經營場所6瓶待售酒品未見價格標簽,涉嫌不按規定明碼標價違法行為。執法機關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并處罰款1600元。 漳州市平和縣市場監管局根據游客在抖音平臺舉報,核查發現大溪鎮景區附近某飯店,經營的芥菜飯存在未明碼標價情況,涉嫌不按規定明碼標價違法行為。執法機關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并處罰款1000元。 龍巖市長汀縣市場監管局檢查發現,該縣從事住宿服務的某公寓,未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標示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等價格信息,涉嫌不按規定明碼標價違法行為。執法機關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并處罰款1000元。 南平市光澤縣市場監管局檢查發現,該縣某酒樓銷售的菜品、酒水飲料未標示價格信息,涉嫌不按規定明碼標價違法行為。執法機關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并處罰款500元。 特別提醒: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最高可處5000元罰款;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最高可處200萬元罰款;對價格欺詐行為,最高可處50萬元罰款;對哄抬價格行為,最高可處300萬元罰款。對經提醒告誡仍不整改,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價格違法行為,將從嚴從重查處并公開曝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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