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行政機關對企業實施監督檢查,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將檢查費用轉嫁給企業
加強對行政機關行政行為的監督。行政機關依法對企業產品進行檢驗、檢測需要抽取樣品的,應當付費。依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需要由被檢查企業無償提供的,抽取的樣品不得超過規定的數量。
規范培訓收費管理。凡舉辦面向企業的培訓班,應當有法律、法規、規章或省級以上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規范性文件依據。培訓經費已由財政或有關部門安排解決的,不得另行立項收費;沒有安排培訓經費的,主辦單位應于培訓前向價格和財政部門提出收費申請。
規范涉企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禁止強制企業接受未經有權機關批準的考核、評比、評優、達標、升級、排序、表彰等活動。凡沒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和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文件明確規定的項目,以及要求企業出錢出物出工或者以各種名目收費的項目,或以開展活動為由違反有關財經制度的項目,一律予以撤銷。
嚴禁涉企攤派行為。嚴禁無償占用企業的財物、強制或變相強制企業提供贊助或者捐贈。嚴禁強行向企業拉廣告,強制企業訂購書報刊物、音像制品等;嚴禁行政機關以及履行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到企業報銷各種費用。
核心提示:不得將中介服務收費與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相互捆綁,實施強制收費
市場中介組織要在工作、組織、經濟、場所等方面與政府及其部門徹底分開。嚴禁利用行政權力強制企業到指定的中介服務機構辦理檢驗、檢測、鑒定、評估、咨詢等相關業務。市場中介組織依法或接受委托授權實施認證、檢驗、鑒定以及舉辦資格考試等,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收費規定。不得將中介服務收費與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相互捆綁,實施強制收費。嚴禁公共服務行業利用壟斷地位強制企業接受指定服務、購買指定產品。規范各種經營服務性收費。
核心提示: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的10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福建一律取消和停止征收
取消和停止征收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凡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布于2009年1月1日取消和停止征收的10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我省一律取消和停止征收。我省出臺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與國家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的收費項目相類似的,也一律予以取消和停止征收,包括取消交通主管部門征收的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工本費、建設主管部門征收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費上級管理費、衛生主管部門征收的消毒藥械及化妝品省級初審審批收費和食品衛生糾紛仲裁收費,停止征收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采礦登記費。
減征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對經貿主管部門征收的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和物價主管部門征收的城市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實行減半征收一年。對水利主管部門征收的江海堤防工程維護費,以及質監主管部門征收的電能表、水表、煤氣表、醫療衛生計量器具、壓力表、電子秤、企業溫度計檢定費和部分特種設備檢驗費,實行減半征收一年。水利主管部門征收的水土保持補償費按規定收費標準最低限收取。質監主管部門征收的特種設備監督檢驗費與驗收檢驗費不再同時收取。
適當降低土地出讓價格。各級人民政府可根據擴大內需情況和市場狀況,適當降低工業用地的土地出讓價格。其中以招拍掛方式出讓的,在不低于國家統一規定工業用地最低出讓價格的前提下,可適當調低出讓底價;其他屬于可協議出讓用地,在不低于國家規定協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前提下,也可適當降低土地協議出讓價格。
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行為。對清理后保留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必須向社會公布并在收費點公示。各收費單位向企業收取行政事業性收費時,必須持有價格主管部門制發的收費許可證,使用省級以上財政部門統一?。ūO)制的財政票據。
核心提示:每年至少培訓企業經營管理者10000名,幫助企業提高經營管理水平
實施企業管理咨詢診斷。積極引進省外知名管理咨詢機構,開展省內咨詢機構認定,推動中小企業與咨詢機構的項目對接,推行企業管理教練模式。要針對當前中小企業生產經營成本上升的現狀,組織管理專家、咨詢機構深入中小企業開展以降耗增效為主要內容的管理診斷活動。加大對企業管理咨詢診斷項目的財政資金補助力度,每年補助100個以上示范項目。
開展中小企業管理提升培訓。經貿部門要加快完善企業管理培訓工作體系,依托各種社會資源,分類開展公益型的企業管理提升培訓,每年至少培訓企業經營管理者10000名,幫助企業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各類企業開展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以及商標使用權轉讓、商標專用權保護等方面知識的免費培訓。人事主管部門在安排引智項目計劃時優先安排中小企業項目,在經費資助方面給予傾斜支持。
完善中小企業創業服務。加快中小企業創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為中小企業的創立與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和條件。有效整合政府資源和社會資源,建立一批社會中介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政務代理、創業咨詢、融資擔保、技術提升輔導、人員培訓、物管后勤等全方位、多層次的綜合服務。按照“公益性、社會化”原則,大力開展創業輔導培訓,提高自主創業能力。
核心提示:確保沿海主力電廠存煤滿負荷發電15天以上
加強電煤調度。加強電煤產、運、需銜接的組織和協調,提高電煤庫存。建立地方電煤調運和考核機制,合理引導地產煤炭的流向,全面落實省內電煤統調計劃。省經貿委會同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監局按照“重點支持、便捷放貸”的原則,及時協調解決燃煤發電企業流動資金需求。建立電煤供應及發電企業經營狀況監測預警機制、火電企業電煤庫存及省內電煤船運企業獎懲制度,確保沿海主力電廠存煤滿負荷發電15天以上。
保障電力有序供應。抓緊做好電網“卡脖子”地區的負荷轉移工作,引導企業移峰填谷,提高電網負荷率,降低用電成本。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落實企業節能措施,實施有效的錯峰、避峰、輪休等需求側用電方案。用足差別電價政策,引導企業、單位和居民節約用電。供電企業要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效率和質量。
確保成品油供應。各成品油銷售企業要積極組織貨源,努力增加市場投放。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和中石油華南銷售公司要爭取集團總部油品配置規模,加大自采力度,彌補配置資源不足,保持合理的庫存,滿足全省的正常需求。特別要做好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和農村重點加油站的油品供應工作。
加強運輸綜合協調。強化海鐵聯運,對成品油、電煤生產銷售所需運力優先予以保證。對中小企業鐵路運力給予傾斜,提高車皮需求的兌現率。鼓勵和支持優勢物流企業采取靈活多樣的服務手段,為中小企業提供點對點的上門服務。
核心提示:確保正常出口結匯,并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出口退稅
各級外匯管理部門要研究制訂符合我省實際的貿易項下外匯管理新政策的實施辦法,對 “重點培育和發展的出口名牌”企業、持續經營一定年限且無違規記錄的出口企業,在出口實績內的業務實行靈活、快速的結匯辦法。
各級國稅部門采取簡易快捷方法,加快出口退稅進度,對申報單證齊全、電子比對信息通過的企業,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退稅,力求提前。
鼓勵出口企業投保出口信用保險,對企業實際繳納的保費,由省外經貿發展資金中安排專項資金,給予一定比例的資助。
強化企業標準化培訓,支持企業依照有關規則積極應對國際技術性貿易壁壘。
支持企業在境外設立自主營銷網絡。省外經貿發展資金對加入福建省國際電子商務應用平臺的骨干會員,按會費的90%資助三年;對符合條件的境外貿易網點項目的經營場所租金、貸款利息以及境外投資風險保險保費等給予適當資助。
進一步優化通關環境??诎恫轵灢块T要在我省部分繁忙海空港貨運口岸實行“7天工作制”,為企業提供及時周到的服務。
加強閩貨產品推介,加大品牌企業宣傳推介力度。對中小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參加重點和專業展會,由省和各設區市給予支持和補助。
核心提示:各銀行業機構要滿足不同融資需求,鼓勵具備條件的中小企業上市融資
保持信貸總量適度增長。鼓勵銀行業機構采取業內融資、銀團貸款等方式引入資金和騰出信貸規模,增加中小企業信貸投放。各銀行業分支機構應以不低于年度信貸平均增速,單獨安排小企業的信貸規模。
推進信貸產品創新,推廣自助可循環貸款等信貸方式,推行動產抵押、股權質押、商標質押等新型抵押方式,有效解決中小企業融資抵押、質押難問題。積極拓展中小企業委托貸款業務。
完善融資擔保體系,扶持有實力的擔保機構做大做強。鼓勵和支持臺商(外商)投資企業協會(商會)、進出口商會或龍頭企業牽頭組建擔保機構,對由其提供擔保的貸款,銀行業機構應適當簡化審批程序并實行優惠利率。省級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風險補償金對為中小工業企業提供融資擔保的,按年度擔保額8%。的比例補償;對為中小貿易企業提供融資擔保的,按年度擔保額5%。的比例補償。
推進中小企業集合發債。鼓勵和引導我省中小企業開展集合發債工作,幫助一批成長型中小企業通過集合發債形式進行融資,為企業擴大中長期項目投資提供穩定的資金支持。由省發改委會同省財政廳等部門研究制定支持中小企業集合發債、降低債券發行成本的具體辦法。
支持企業上市融資。大力培育上市后備資源,鼓勵具備條件的中小企業到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融資。在企業改制上市過程中,涉及土地、房產等資產的確權申請,有關部門要特事特辦予以支持;有條件的地區要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幫助階段性支付應補交費用有困難的企業,完備上市前土地、房產等資產確權工作。鼓勵支持已上市企業通過增發、配股和發行公司債等形式實現再融資。
加快發展創業投資。搭建創業投資服務平臺,引進境內外有實力的創業投資基金來閩投資,辦好創業投資對接活動。引導民間資金向創業資本轉化,壯大我省創業投資規模。對投資成長型中小企業和為其提供管理服務的創業投資機構分別按實際投資額、服務合同額的一定比例予以補助。
去年下半年以來,國際金融市場動蕩加劇,我國經濟增長受到影響,我省企業在發展中面臨更多的困難和問題。為此,省政府研究采取了一系列綜合應對措施,各級、各相關部門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積極化解各種不利因素影響。例如,為加快我省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省政府去年研究出臺《關于扶持中小企業經營發展的若干意見》,積極幫助中小企業解決經營發展中的有關問題,加強融資服務,支持開拓國內外市場;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影響,結合我省實際,今年1月14日省政府出臺《關于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促進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幫助我省企業輕裝上陣,化危為機。
我們將這些已出臺實施的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各項優惠政策和減負措施分類整理,可以看得更清楚,以服務于廣大企業;各級政府及企業主管部門和具體實施部門要組織開展對照檢查,加大專項督查力度,落實和兌現政策,提高服務效率,營造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良好氛圍,促進我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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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福建網訊? 今年內,福建省統籌地區(除廈門外)失業保險的單位繳費費率統一由2%下降為1%,醫療、工傷、生育保險費率也將要降低一定幅度。困難企業可以緩繳醫療、失業、工傷、生育四項社會保險費,并享受社保、崗位、職業技能培訓三項補貼。日前,經省政府同意,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地方稅務局三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減輕企業負擔穩定就業局勢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據悉,此舉是為了幫助企業在國際金融危機中渡過難關,同時鼓勵企業盡量不裁員或少裁員。為了讓廣大企業和職工更全面了解這項新政,記者5月4日邀請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有關人士進行詳細解讀。
記者:“減負”新政主要涉及哪些內容?
解答:“減負”新政可以概括為“四緩四降三補”,其中,緩繳及三項補貼適用于困難企業,而降低費率則適用于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四項社會保險統籌地區所有單位。
“四緩”是指允許暫時無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困難企業,在一定期限內緩繳醫療、失業、工傷、生育四項社會保險費,可同時緩繳,也可部分緩繳。緩繳執行期為2009年之內,緩交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四降”是指在統籌地區基金支付能力大于1年的前提下,可在2009年內適當降低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率,可同步下調,也可下調其中一項或幾項費率。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率保持不變。“三補”則是指使用失業保險基金,為困難企業穩定崗位支付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以及使用就業專項資金對困難企業開展職工在崗培訓給予補貼,執行期為2009年內,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需要特別強調的是,同一困難企業只能選擇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和職業培訓補貼中的一項。已享受緩繳社會保險費的困難企業不能同時享受社會保險補貼。
記者:如何界定困難企業?
解答:該《通知》主體政策適用的對象為受金融危機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的困難企業,其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六個條件:申請日前一個季度產值或營業額(含出口銷售額)同比下降30%以上;今年以來沒有裁員或凈裁員人數不超過20人或凈裁員人數占企業在職總人數的10%以下;沒有出現拖欠職工工資行為;采取輪休輪崗或組織員工培訓等形式穩定職工隊伍;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和環保政策(國家限制的行業和企業除外);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并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
根據規定,困難企業應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向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提出書面認定申請。
記者:哪些人可以享受三項補貼?標準是什么?
解答:社會保險補貼對象為困難企業中參加養老、醫療、失業保險繳費滿一年以上的人員,補貼標準不超過企業應繳納的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費的總額,實行先繳后補。
崗位補貼的對象為困難企業在崗培訓和輪班工作的職工,補貼人數控制在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情況下在崗職工總數的30%以內,補貼標準為當地平均失業保險金水平。在崗培訓補貼的對象為困難企業組織在崗培訓的職工,補貼標準最高不超過培訓費用的50%,每人最高不超過300元,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記者:降低部分社會保險費費率又是怎么規定的?
解答:降低部分社保費費率方面,失業保險的單位繳費費率全省統一由2%降為1%,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由統籌地區提出初步意見,經設區市政府研究確定,報省政府批準。
《通知》還強調,各地不得擅自降低養老保險費率。
記者:實行“減負”新政,會不會影響職工的各項社會保險待遇?
解答:《通知》中明確指出,相關政策調整不得降低現有的社會保險待遇,不得出現基金缺口,還要保證社會保險制度平穩運行。目前,我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基金均有一定結余,可以確保職工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受影響。同時,緩繳社會保險費只是在不超過6個月這一較短期限內執行;在降低費率方面,《通知》要求必須在基金不出險和確保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再作安排;使用失業保險基金對困難企業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也是以保證基金正常的支付能力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