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湖南湘潭縣婦幼保健院發生一起產婦死亡事件。昨日,湘潭縣衛生局表示,產婦是因羊水栓塞經9個小時左右的搶救無效死亡。
“羊水栓塞”一詞迅速成為關注焦點,對此,《人民日報》今日刊文《羊水栓塞產婦鬼門關》予以解讀。北京朝陽醫院產科主任說,羊水栓塞就像飛機失事,發病率極低,但一旦出現病死率極高。當羊水進入肺部后,其所含有形物質會使肺部瞬間發生痙攣,同時喪失功能,最終導致產婦大出血。羊水栓塞還無法預防,又難以判定。羊水栓塞之所以難以搶救,是因為孕婦有時只是嘆了一口氣,心臟就驟然停跳了。搶救同樣需要時間。一般步驟為:氣管插管,輸血,輸液。切除子宮是重要的止血方法,切除子宮就切斷了羊水的來源。但遺憾的是,有時切掉了子宮也救不了命,這是產婦家屬必須面對的現實。
自2000年前后,多起廣受關注的醫患糾紛都涉及“羊水栓塞”。有的是產婦經過長時間搶救終于從“鬼門關”回來,有的卻是醫生乏回天之術。在產婦死亡的案例中,大多數家屬選擇上訴至法院,有的獲得金額不等的賠償,有的不服判決繼續上訴,也有的與醫院和解獲得賠償。在成功救治的案例中,產婦起死回生離不開家屬對醫生的信任和醫生全力以赴。
2014年8月:湖南湘潭產婦死亡家屬索賠120萬 醫院稱系羊水栓塞所致愿賠約50萬
搶救過程:8月10日6時10分,產婦在湘潭縣婦幼保健院待產;中午12時05分剖出一男嬰,產婦出現嘔吐、嗆咳,初步診斷為“羊水栓塞”可能;14時20分,院方向家屬下發了病危通知書,產婦丈夫劉某簽字確認;17時左右切除子宮。
搶救結果:經多方全力搶救無效,產婦于21時30分死亡。
家屬:當地媒體稱,產婦丈夫等到晚上11時詢問搶救結果,但無人回應,不得不撬開手術室的大門。而本應該在搶救的醫生和護士,卻全體失蹤。
院方:21時40分,該院業務院長向產婦堂兄張某告知產婦死亡。至23時左右,死者家屬情緒失控,并有過激行為,為避免醫患沖突,醫務人員在手術室旁值班室等待。產婦遺體安放在手術臺上,手術室沒有其他人員。
后續情況:據湘潭縣衛生局介紹,目前,縣委、縣政府正積極組織相關部門及醫患雙方進行調處,當地政府也在做家屬安撫工作。此事件正在進一步協調中。據報道,家屬索賠120萬,院方表示愿賠約50萬。
2014年7月:云南新東方女員工羊水栓塞死亡 家屬將訴至法院
搶救過程:7月13日下午14時產婦進入云南瑪利亞醫院產房;17時醫生要求家屬在病危通知書上簽字;14日凌晨1時30分產婦轉至紅會醫院。
搶救結果:凌晨2時20分搶救無效,孕婦離開人世。新生兒轉危為安。
家屬:產婦丈夫認為醫院從診斷到搶救過程中都存在問題,并質疑瑪利亞醫院并未檢查出“羊水栓塞”。
院方:對于“羊水栓塞”,醫院回應稱,在分娩之初就已經作出這一判斷,并在搶救過程中積極救治。
后續情況:7月20日,產婦丈夫王磊表示自己正在與律師溝通,希望等到尸檢結果和醫療事故鑒定出來后,訴至法院。
2014年3月:廣東佛山孕婦羊水栓塞死亡 調解失敗訴諸法律
搶救過程:3月1日10時40分,醫生開始靜滴催產素;12時左右,產婦“全身抽搐,面色發紺”;12時27分,院方要求家屬簽字采取剖宮產;下午2時,產婦送往ICU急救。
搶救結果:18時35分許,產婦被宣布死亡。胎兒亦于13時10分許被宣告臨床死亡。
家屬:家屬懷疑產婦死亡與注射催產素有關,同時質疑院方為何危急時沒轉院或外請專家救治。
院方:院方表示是羊水栓塞導致產婦死亡,而非催產素;同時,在專家趕來醫院的路上,產婦就已經死亡。
后續情況:廣東省醫調委與高明區衛生部門介入協調,調解失敗。家屬將訴諸法律程序解決相關責任認定與賠償的問題。
2014年2月:四川達州產婦放棄保胎仍因羊水栓塞死亡 調解失敗
搶救過程:由于出生嬰兒可能會不正常,達州市康城醫院建議打掉胎兒,家屬同意,并服用米非司酮片保護產婦安全。2月22日下午6時,產婦情況不穩定。晚上9時,產婦口吐血沫,開始出血。次日凌晨2時,醫院表示無搶救設備,撥打120,將產婦轉院至達州市中西醫結合醫院。
搶救結果:轉院后,經搶救,產婦死亡。
家屬:家屬對米非司酮片的用法是否適當及用量是否過大、醫院是否拖延了搶救時間等提出了疑問。要求院方賠償80萬元。情緒失控之下,家屬將康城醫院李副院長頭部打傷。
院方:院方表示用藥無問題,同時,羊水栓塞是病人自身因素導致,并非醫院用錯藥導致患者病變,故不屬于醫療事故。院方愿予其1萬余元的經濟補償。
調解情況:當地衛生局及衛生執法大隊的工作人員出面組織醫患雙方進行調解。由于雙方對賠償金額分歧太大,仍未達成調解協議。雙方愿意走司法途徑。
2013年7月:浙江上虞產婦羊水栓塞死亡 醫院預付20萬元
搶救過程:7月14日上午,產婦朱某進入上虞市婦幼保健院;中午12時左右,產婦表示身體不適,要求剖腹產,院方表示情況正常,依舊采取順產;下午1時左右,產婦送入搶救室。
搶救結果:下午5時,產婦死亡。
家屬:產婦丈夫稱自妻子死亡后,約8個小時,院方都沒讓家屬看遺體。同時,產婦家屬稱,在孕婦死去后,負責接生工作的主治醫生們都不見了。
院方:醫院工作人員表示14日晚上8點左右,院方已向死者家屬建議將遺體送到殯儀館。此外,院方表示“事后主治醫生一直在現場,不存在‘消失’的情況。”
調解情況:經調解,為安撫家屬,由院方預付給死者家屬共20萬元。家屬表示接受調解。醫患雙方對賠償金額存在分歧。在尸檢報告出來后,案件進入司法程序。無后續報道。
2009年6月:河南武陟縣產婦羊水栓塞死亡 院方賠償家屬5萬元
搶救過程:6月1日早7時10分,產婦入住武陟縣婦幼保健院;晚8時25分,產婦出現抽搐、呼吸心跳驟停等癥狀,醫院開始搶救。期間曾緊急求助焦作市人民醫院、武陟縣第一人民醫院醫生會同實施搶救。
搶救結果:2小時后,產婦及孕兒因羊水栓塞經搶救無效死亡。
家屬:召集50-60人圍攻醫院數小時,并毆打保健所院長及員工至頭破血流,耳膜穿孔,甚至逼迫院長下跪,向亡者磕頭。
院方:醫生曾建議家屬實施剖腹產手術,但被產婦家屬拒絕,在產婦家屬的執意堅持下采取自主分娩和醫生人工助產結合的常規分娩方式。
調解情況:經鑒定產婦死亡不屬于醫療事故,但存在醫療過失,由婦幼保健院一次性救助其家屬5萬元;死者家屬毆打保健院院長致輕傷,打人者被拘留。
1999年:北京產婦因羊水栓塞死亡 醫院被判賠償15.8萬元
搶救過程:1999年9月9日19時45分,產婦在西城區展覽路醫院產下女嬰;凌晨1時30分,由于產婦大出血,經家屬同意,切除子宮。
搶救結果:4時30分,產婦死亡。
家屬:產婦丈夫認為院方應對妻子死亡負責;并訴求醫院賠償各項損失25萬余元。
院方:參加搶救的醫生推斷,患者死于“羊水栓塞”。醫院稱:“這樣的病例,醫院沒有見過。”
審理情況:2000年12月20日,西城區人民法院判決:醫院在對患者診療護理工作中,因治療處理不當,給患者及其家屬造成損失,應當承擔過錯責任和主要賠償責任,故法院判決被告展覽路醫院賠償原告人民幣15.8萬元。家屬接受賠償。
1998年:吉林省長嶺縣產婦羊水栓塞死亡 家屬狀告醫院索賠288萬
搶救過程:1998年11月6日14時20分,產婦在長嶺縣人民醫院難產;9小時后,產下一男嬰。
搶救結果:產下男嬰2小時后,產婦死亡,嬰兒腦癱。
家屬:產婦丈夫認為醫院在接產過程中采取了自然生產方式,搶救有誤,造成妻子死亡。要求院方賠償人民幣288萬余元。
院方:該院認為,產婦死因是羊水栓塞,是產后合并癥,系正常死亡。
審理情況:長嶺縣及松原市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鑒定為不是醫療事故;吉林省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認為“本事件為二級甲等醫療技術事故”。案件當庭未作判決。未見后續報道。
在面對羊水栓塞這一突發危機面前,亦有母子平安的案例。這需要產婦家屬對醫生的信任,還有醫生的全力以赴。
2014年5月:廣東湛江產婦羊水栓塞近全身換血母子平安 全家感謝院方
搶救過程:切除子宮;開放6條靜脈輸液通道大量輸血,相當于全身換血。
搶救結果:母子平安。
家屬:得知產婦情況危急時,其丈夫經與吳川婦幼保健院溝通后在家屬知情書上簽字,當得知妻子的病例屬于罕見高危型,他將全部希望寄托在醫生和院方身上。
院方:院方得知產婦家庭為醫藥費犯難時,為其減免醫藥費1萬多。院方事后表示,面對每一個生命,都要真心虔誠全力以赴。
2012年12月:海南三亞高齡產婦羊水栓塞 醫生搶救成功
搶救過程:12月15日晚上,43歲高齡產婦關某在三亞市人民醫院分娩時遇有妊娠高血壓、胎盤早剝等高危疾病,出現重癥羊水栓塞。
搶救結果:醫院果斷行子宮切除術,成功搶救產婦。
家屬:家屬聽說產婦生命還危在旦夕必須切掉子宮后,毫不猶豫地簽字。
2004年:江蘇鹽城產婦因羊水栓塞切除子宮 輸血費近3萬元
搶救過程:使用了催產素、吸胎機、白蛋白GMP19支(330元一支)、輸血費約3萬元。整個治療費近8萬元。
搶救結果:雙胞胎大兒子頭部有凹痕,眼睛無神;產婦昏迷7天后病情好轉。
家屬:產婦家屬認為,生產花去大量醫藥費用是因為醫生的誤導,所以醫院對此應當承擔一定的責任。
院方:產婦順產過程中出現了羊水栓塞,醫院經全力搶救才救回了母子性命,宋先生應當向醫院、醫生表示感謝。醫藥費問題醫院是完全規范的。(楊豫京唐述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