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題緣起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和國內經濟周期性調整,中央政府果斷出臺4萬億元投資計劃和十大產業振興規劃等一攬子經濟刺激政策,目前,政策效應初步顯現,經濟復蘇跡象明顯。與此同時,社會上出現了“4萬億元投資對民營經濟有擠出效應”的質疑,又恰逢國企主導山西煤炭重組,國內鋼鐵、航空、房地產、金融、高速公路、公交等行業相繼出現國企兼并、整合的個案,一時間,“國進民退”成為各界熱議的話題,對于“國進民退”的指責紛紛見諸媒體。究竟如何看我國的救市計劃?4萬億元投資有沒有“擠出效應”?怎么看我國局部地區和行業出現的國企兼并重組?這確實是需要我們理性分析的大是大非問題。
“國進民退”不是當前改革發展主流
中央并沒有改變鼓勵、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決策。當前有些地方、行業出現的國有企業兼并民營企業的現象,不宜過分渲染,更不宜夸大為“國進民退”的政策導向
□黃挺
近期,一些地方、行業出現國有企業大手筆收購兼并民營中小企業的現象,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議論紛紛。究竟怎么看待這個問題呢?筆者談三點看法。
“國進民退”不能成為當前改革發展的主流
在體制改革逐步深化之際,黨中央針對我國在計劃經濟時期形成的國有經濟一統天下的狀況,提出國有經濟“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并部署“對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實施戰略性調整,對國有企業實施戰略性改組”。實施這一戰略,引導改革不斷深化,促使國有資本從競爭性行業退出,發展了民營經濟,調整完善了所有制結構,增強了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影響力、控制力。實踐證明中央的這一決策是正確的。
但是,在國際金融危機的沖擊下,國內一些地方、行業出現了一股“國進民退”熱,我看,這不過是一地或一行業的個別現象,不能成為改革發展的主流。如果把這作為應對金融危機的手段,當然可以,也只是權宜之計,并不是長期國策。國有經濟、國有企業的調整、改革任務尚未完成,國有壟斷行業還沒有突破,民營經濟仍需發展,處在這個關鍵時期,“國進民退”是不利于鞏固完善基本經濟制度的,對發展國有經濟和發展民營經濟都是不利的。
國有資本“有進有退”符合中國國情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要完善國有資本有進有退、合理流動的機制,這是一項長期的國策,對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調整所有制經濟結構和進一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有著極為重要的現實意義。當前的“國進”,應該不能改變國有資本有進有退、合理流動的原則和精神,不能讓國有企業改革成果出現倒退。倒退、走回頭路是沒有希望的。況且,部分地區、行業收購民營企業,并不是全局性的工作部署,不是中央的決策,“國進”并不同時意味著“民退”。中央并沒有改變鼓勵、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決策。而且,當前國家投入的領域,主要是民營資本不適合投資的基礎設施、公共工程建設等回收期較長的長線投資領域。在這種特殊時期,經濟資源適當向國有企業集中,用來發展基礎設施建設,解決環保、民生等社會福利問題,拉動內需保增長是必要的。當前有些地方出現的國有企業兼并民營企業的問題,可以依照市場經濟法則、法律途徑來作個案分析和妥善處理,消除不應有的矛盾,不宜過分渲染,更不宜夸大為“國進民退”的政策導向。應該說,市場取向的改革并沒有完成,國有經濟、國有企業需要進一步調整、深化改革,國有經濟仍要不斷實施“有進有退”,民營經濟還需要發展壯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設還有待進一步完善。
混合經濟組織將扮演主角
國有資本有進有退,該進的進、該退的退、進退有度,符合市場經濟基本要求,有利于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所以,將要長期存在,不會輕易改變。
國有資本不僅在資本投入上選擇進退,而且在資本實現形式上也要有所選擇。我們的改革是在探索能夠極大地促進生產力發展公有制實現形式。股份制是現代企業的一種典型的、適合現代市場經濟的資本組織形式。今后,要鼓勵國有資本、民營資本和外資更多地相互參股,發展以股份制為內容的混合經濟組織。混合經濟組織將成為實現公有制的主要組織形式,在市場經濟舞臺上唱主角,這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要將主要精力花在這方面的研究探索,沒有必要過多地去爭論國有企業、私營企業姓公姓私問題。
作者系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廣東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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