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人身保險公司贈送保險的行為,我會起草了《關于規范人身保險公司贈送保險有關行為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請通過以下途徑反饋意見:
一、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發送至:circ_jgc@circ.gov.cn。
二、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15號中國保監會人身保險監管部(郵編:100033),并請在信封上注明“《關于規范人身保險公司贈送保險有關行為的通知》征求意見”。
三、通過傳真方式將意見發送至:010-66288099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4年12月5日。
關于規范人身保險公司贈送保險有關行為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
各人身保險公司:
為規范人身保險公司贈送保險的行為,維護人身保險市場的正常秩序,保護保險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現就人身保險公司贈送保險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贈送保險是指保險人在訂立保險合同時,免除投保人支付保險費的義務,或者代替投保人履行支付保險費的義務。人身保險公司可以以促銷或者公益事業為目的贈送人身保險,但不能贈送財產保險。所贈送的人身保險產品只能是意外傷害保險和健康保險,且保險期間不能超過1年。對每人每次所贈送保險的純風險保費不能超過100元,以公益事業為目的的贈送保險不受此金額限制。
二、人身保險公司贈送的人身保險產品應當符合《人身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
三、人身保險公司贈送人身保險時,投保人對被保險人應當具有保險利益,所贈送的人身保險是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應經被保險人同意并認可保險金額;人身保險公司應向投保人出具紙質或電子保險單,贈送團體人身保險產品的,應向被保險人出具紙質或電子保險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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