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近日通報的今年2月至6月抽檢的全國食品樣品結果顯示,6類食品3518批次抽檢樣品中,有65批次不合格,我市有10批次不合格水產品上“黑榜”,七成為蝦產品,不合格項目主要是含有呋喃唑酮代謝物、土霉素超標等。 我市被檢出的10批次不合格水產品為永輝超市鼓樓分公司5月26日經營的明蝦;臺江區群眾市場林文娟水產攤6月1日經營的明蝦(海水);家樂福寶龍店6月2日經營的明蝦(海水),3月15日經營的凍龍利魚柳(海水);鼓樓區傳禹水產品攤5月26日經營的淡水蝦和鼓樓區銅盤路農貿市場平潭永豐活鮮店5月29日經營的龍膽魚(海水)。此外,特易購商業(福建)有限公司6月4日經營的明蝦(海水)、永輝超市紅星苑店6月5日經營的明蝦(海水)、鼓樓區福新路246號1層福新菜市場何斌水產攤5月27日經營的鱸魚(海水)和福州天民社區服務開發部章財海鮮店6月2日經營的明蝦(海水)。 據了解,產生呋喃唑酮代謝物是由于添加了呋喃類藥物,該物質是一種廣譜抗生素,可治療牲畜疾病,但人體長期攝入后可能引起溶血性貧血、多發性神經炎、眼部損害和急性肝壞死,并有一定致癌性,被農業部明令禁止使用。而土霉素可以在明蝦上使用,但標準值是100μg/kg,不能超標。 談到被檢出不合格項目時,多家經營者大吐苦水。據他們介紹,目前我市超市和農貿市場雖有快速檢測,但只能檢測水產品是否含有福爾馬林,無法檢測出呋喃唑酮代謝物、土霉素等項目。 “我們現在嚴格落實臺賬制度,一旦產品出現問題,立刻進行倒查追責。”永輝超市相關負責人稱。福州家樂福方面也稱,為防止不合格明蝦產品再次出現,福州家樂福超市在得知情況后,就開始停售明蝦產品,目前尚未恢復銷售。 記者了解到,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我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責令生產經營企業及時下架、召回,并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制定整改措施。根據要求,調查整改情況將于10月31日前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并向社會公布。 |
相關閱讀:
- [ 09-03]閩18批次水產品被檢出不合格 不合格批次產品均已下架
- [ 09-03]廈門市紀委昨日通報三起案件進展 三人被開除黨籍 閩18批次水產品被檢出不合格
- [ 08-26]為青運會做好后勤保障 福州開展水產品養殖執法檢查
- [ 08-26]福清漁業穩中有增上半年水產品產量近20萬噸
- [ 08-25]食藥監總局:24批次水產品不合格 黃魚抗菌藥超標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