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普查數據作假的憂思
事情并不到此為止。寬縱此前違法行為,是否足以達到獲得屬實數據的效果,仍然是一個問題。普查數據是制定土地規劃的依據,哪怕寬縱以往,不改變此前的規劃,上報數據仍會影響到今后的土地規劃制定,所以地方政府是否會如實報告數據,仍然不可預期。因為繼續不如實申報,不僅可能帶來未來的利益,而且將會使此前的違法行為貌似不曾發生,不如實申報可能有多重利好。更重要的是,哪怕是以政策反對法律法規,追授違法行為的合法性,也不能讓人擁有獲得真實數據的信心。
我們知道,數據作假已經引發普遍質疑,不只是國土普查必須出臺這樣一個政策,統計公報更會在發布之前對各種數據套用消除虛報的修正公式。在一個高度強調集中的行政體制之內,決策正滑向不能得到真實情況支撐的陷阱,而行政體制仍在勉力而行,以求通過一些未必正當的政策來獲得實情,效果卻將繼續令人不敢保證。
作假的存在,固然有地方利益,有官員利益等。然而,作假問題難于克服的,除了治理結構上的有意剝除地方考慮的傾向,也與治理結構高度依賴權力自身的上下管理有關,因而缺乏社會對權力的規制,導致權力高度集中。
然而,治理結構面臨如此困境,我未聞有何種改進的思考,而批評者仍在迷信權力集中的用途,好像權力的以上凌下更嚴厲一些,“垂直管理”更多一些,也就是下級權能縮小一些,情況就會好起來,而在我看來,通過下級擴權和社會開放之路,應能收到更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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