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花執法”不稀奇但值得反思
www.hxt111.com?2012-10-08 10:25? 徐 娟?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日前,武漢市洪山區城管推出了全新的執法方式——“獻花執法”。商戶將經營物品擺到店外,屬于違規經營,城管上前糾正處罰,臨走時還送上一枝鮮花。一些收到鮮花的違規商戶,常常會感到“不好意思”,在日后經營中就會注意盡量少違規。(10月7日《武漢晨報》) 近年來,城管創新執法方式速度之快、形式之多,令人目不暇接:洋人執法、美女執法、微笑執法、眼神執法、圍觀執法……這些執法方式和武漢洪山的獻花執法一樣,都有一個顯著的特點,那就是,與以往常被曝光的城管“暴力執法”方式相比,更多體現出文明執法和柔性執法。 盡管這些執法方式淡化了城管執法者的強勢地位,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執法者和違法者之間的直接沖突,但依然廣受社會爭議。一方面,公眾將眼神執法、圍觀執法等視作“冷暴力”,將洋人執法、美女執法等視為“作秀”,并沒有從根本上改變城管的執法形象;另一方面,這些柔性執法也往往難以達到預期效果。以“獻花執法”為例,報道中就說,一位9天前經營違規的店家,盡管上次城管送的玫瑰花還在店里插著,這次同樣違規又被再次“送花”,也不知送到何時才能不送? 城管的制度設計體現了城市化進程中各階層復雜的利益關系。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地方政府的利益,需要美化城市、提升品位;二是城管部門的利益,需要維護秩序、展示作為;三是小商小販的利益,需要謀取生計、養家糊口;四是社會公眾的利益,需要優美環境、生活品質。這幾種復雜的利益糾纏交織在一起,最終通過城管這個窗口爆發出來。城市管理問題表面看是城管執法管理不到位,比如,執法人員態度的“生、冷、硬”,執法隊伍薄弱,執法裝備落后等,深層次的原因則是城市失業人員、低收入人員和流動人員等困難群體的就業生存問題。缺少困難群體真心實意的支持,是城市管理始終存在的軟肋和痛處。 面對復雜的利益關系,出現“獻花執法”不稀奇但值得反思。單靠城管自身的執法改善,顯然難以根治城管痼疾。從這個意義上講,獻花執法與其它令人眼花繚亂的城管執法方式一樣,都是治標不治本之舉,注定難以持久。如何使政府、城管、商販、群眾四者的利益有機統一起來,其實是在更多地考驗政府的管理智慧。城市管理經驗一再表明,對小商小販,不僅要“堵”更要“疏”,不僅要“管清理”更要“給出路”,使各方的利益達到大致平衡。 在這方面,政府應當有更多的擔當。一方面,需要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少些“面子”多些“里子”,給小商小販生存發展提供更多的扶持幫助。另一方面,從根本上改變城管的執法基礎和執法約束,比如,把城管部門作為全額撥款單位,使他們沒有“創收”的壓力;實行嚴格的罰交分離,使他們沒有“回扣”的空間;落實科學的評價考核,使他們更加注重提升自身的執法能力水平,等等。這比城管部門挖空心思、變著法子搞多少“執法創新”都來得管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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