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河南高考體育加分事件引發關注,近日有網帖曝光稱,河南一場武術比賽“量產”了445名國家二級運動員。而新鄉市武術協會執行主席閆志國,則是這次量產運動員的“幕后策劃者”,他與多所高中簽訂保過協議,如果學生拿不到二級運動員資格,全額退款。(7月14日中國廣播網) 一個省、一場武術比賽,批量產生445名國家二級運動員,簡直是一個天方夜譚。要么“國家二級運動員”不是什么一回事,也就不該享受高考加體育特長分20分,要么這批“國家二級運動員”名不副實,真假混雜。 家長繳費1萬2千元,有關方面保證學生能拿到國家二級運動員證書,否則退款。這種利益驅動的巨大力量,必然要讓有關方面躍躍欲試、蠢蠢欲動。果真一試就靈,一動就成。新鄉市武術協會代表隊有110名運動員參賽,128人次獲獎;新鄉一中68名學生參賽,64人獲得高考體育加分;河南師范大學附中參賽選手百分之百過關加分。學生獲獎拿證書得高考加分,有關方面笑納數百萬元中飽錢囊,皆大歡喜,彈冠相慶。 “特長加分”,包括體育特長加分,本來是為了彌補高考中“分數決定一切”的缺陷。當演變為“花錢買分”后,反而擴大了了高考制度的缺陷。一個好的設想,美的初衷,在如此這般糊弄之下,結果便走向了反面。毫無疑問,“特長加分”演變為“花錢買分”,被糟蹋的是高考公平,被蹂躪的是社會公正,被透支的政府公信。那些家庭困難拿不出這筆錢的,興嘆了;不知情或不愿意花錢報名的,憤怒了。 有說這次量產運動員的“幕后策劃者”,是新鄉市武術協會執行主席閆志國,也無妨。但是要說河南“特長加分”演變為“花錢買分”這番鬧劇是他一人所為,實在夸大了他的個人能量。事實也不是這樣。武術比賽是河南省體育局和河南省武術管理中心主辦的,閆志國不過是賽事組委會副秘書長、競賽組組長而已。眾所周知,體育局是社會體育事務的政府管理部門,武術管理中心或也有著行政管理的性質。由此可見,“體育特長加分”在河南演變為“花錢買分”,絕非閆志國一人所為,也非閆志國一人所能。追究責任,決不能追究到閆志國便終止。 “特長加分”是如何演變為“花錢買分”的?同樣也對教育管理部門叩響嚴厲的追問。高考制度的推行及其完善,以及實施,是教育管理部門履行國家賦予的法定職責。高考制度實施過程中發生違法行為,甚至是重復發生,教育管理部門有著無法推卸的管理和督導責任。高考加分中的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早非鮮見,關于高考加分的社會評論、討論和質疑,早已充斥媒體。而教育管理部門,似乎至今還沒拿出有效的應對措施和方案。這是不可諒解的,也是不能繼續等閑視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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