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省運城市芮城縣花園小區,一戶“夫妻局長”家中飼養的3條藏獒頻繁傷人觸犯眾怒,在一年半的時間里咬傷8位小區居民,物業管理人員多次上門要求對狗進行處理,但養狗人對群眾的訴求和物業部門的管理不聞不問,以至于原本祥和的小區人們談狗色變,小孩不敢單獨出門,大人出門需要眼觀六路、耳聽八方。(見2014年12月17日 人民網) 對這家養狗傷民的官員,需要其所在單位領導和黨組織管一管了。 據了解,養了3條藏獒的李家在當地聲名顯赫,丈夫李永澤是芮城縣糧食局副局長,妻子李燕妮是縣旅游局局長。可以預想,作為黨員領導干部,他們在單位和上級領導面前表現一般不會太差,可回到小區咋就現了原形呢!尤其是這位李局長,其表現實在讓人不敢恭維。 現在看來,這位李局長至少犯有三點錯誤:遵規守法意識淡薄是其一。雖然目前尚無全國統一規定,但許多城市制定了包括禁養大型犬、烈性犬養狗的地方性法規。2011年前后運城市也就養狗發文,雖未明確規定禁養大型犬、烈性犬,但卻規定每戶養狗只限1只,可李某卻一下子養了3只藏獒,并坦承未按規定辦理過“養狗證”。今年4月30日,小區物業特別發布“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在小區內飼養大型烈犬”的通告,不僅張貼在小區,還派專人送到了李家人手中,但其后仍置若罔聞,藏獒照養不誤。把小區居民安全當兒戲是其二。狗主人李永澤表示,養藏獒是自己的愛好。領導干部有愛好并不為過,但這種愛好不僅不能違法違規,而且不能損害他人利益。李副局,由于對自己養的狗疏于管理,結果先后咬傷了8人,有的甚至被咬成“十級傷殘”。對此,李某強調,自己作為養狗人已經“做得夠好”,主動承擔傷者的醫療費用。然而,給居民造成巨大的恐慌和心理傷害,顯然不是承擔醫療費所能夠解決的。恃權自傲是其三。有業主的親戚來串門時被藏獒咬傷,甚至有業主晚上回家在自家院子里被來“串門”的藏獒咬傷。當時憤怒的眾人追逐惡犬直到李家門前,大聲質問是誰家的狗,李家卻突然熄滅家中的燈,隨后在眾人一再呼喊下才被迫出來。出來后,不問被咬者傷勢如何,而是手里揚著一疊錢,一副有錢有權就可以擺平一切的架勢。 堅持從嚴治黨和黨管干部原則,必須強化對干部管理和監督。這種管理和監督,不僅限于八小時以內,還需延伸到八小時以外。像李永澤這種業余時間“露崢嶸”的黨員領導干部,小區物業無計可施,業主們敢怒不敢言,那只有所在單位、所在黨組織和上級領導能夠管住他。沒有管,顯然是不正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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