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鄉鎮就可以成為這一根“針”,“串”起多方執法力量與執法資源。大家戮力同心,方能對基層違法現象形成共治合力。】 在日前開幕的北京市平谷區第五屆人代會第四次會議上,當區長汪明浩報告到平谷首創的“鄉鎮吹哨、部門報到”聯合執法鏈模式向全市推廣時,全場響起了熱烈掌聲。去年,鄉鎮“哨聲”響遍了整個平谷。街鄉一旦發現什么問題,只要“吹聲哨”,就能喚來各個委辦局,集中前來“會診”。同時被授予執法“召集權”,而一旦召集信號發出,各相關部門執法人員必須在30分鐘內趕到執法現場,根據職責拿出具體執法措施,“事不完,人不走”。這一機制又被形象地稱為“街鄉吹哨、部門報到”(1月17日《北京青年報》)。 “街鄉吹哨、部門報到”的聯合執法機制,讓基層執法有了統一的主導者——街鄉。在基層執法當中,一個問題往往涉及到轄區的多個部門。然而,多個部門往往是各自為戰、分散執法,由此導致執法力量呈現出“撒花椒面”的狀態,效果不理想。此外,由于分管工作的側重點不同,各部門之間條塊分割、政出多門,面對一個復雜的問題,大抵也會相互推諉、互相扯皮,導致執法效率極低。而在聯合執法模式之下,街鄉就可以調動、整合多方執法力量和執法資源,組織開展統一的綜合執法。這樣的話,管理不再分散且再也不能“你來他不來”“腰來腿不來”,如此“抱團執法”勢必效果顯著。 “街鄉吹哨、部門報到”除了能夠解決基層執法聯動機制不暢的問題,還能夠解決基層執法責任與權力不匹配的問題。據報道,在平谷,非法盜采金礦、盜挖山體、盜偷砂石等行為多年來屢禁不止,讓政府很是頭疼。過去,鄉鎮雖然最容易發現上述問題,但沒有執法權,莫說執法隊伍、執法能力,連執法資格都不具備。也就是說,鄉鎮即使發現了違法違規問題,也難以有效處理。而執法部門雖然有權,但不可能天天到鄉鎮轉,也就不能很好地深入一線發現和解決問題。如此“看得見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見”,導致基層執法往往陷入權責不對等、執法不及時、易死灰復燃的困境。“街鄉吹哨、部門報到”無疑有助于快速發現線索、快速解決問題。 有人也許會擔心,鄉鎮處于行政序列末端,把基層執法主導權下放給它們,又拿什么保證“街鄉一吹哨,部門即報道”?為此,平谷創設了多個機制,用來確保鄉鎮“哨聲”能吹響:督查問責制——每次“吹哨”都要記錄電話打給誰了、誰打的、誰接的、幾點到現場、都有哪個部門到;應急值班機制——各部門必須24小時值班待命;力量下沉機制——相關執法單位必須派專人到鄉鎮,形成一個臨時小組,直到問題徹底解決;清單式執法機制——根據每個委辦局的權力清單,來確定“哨”應該吹給誰;線索偵辦機制——只要發現案件涉嫌犯罪,就可提請公安同步偵查。此外,平谷還創設了延伸執法機制、執法會商機制等。只要這些機制不成擺設,鄉鎮“一聲哨”喚來相關部門,應不是難事。 接下來,平谷首創的“街鄉吹哨、部門報到”將在北京全市推廣,這無疑是對這一聯合執法模式的肯定。其實,不少地方多年來也面臨著基層執法不充分、不主動、不積極的老大難問題。各地不妨借鑒平谷區的做法,強化街鄉統籌、協調基層執法的主導地位,賦予各委辦局服務基層、下沉基層的職責。“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鄉鎮就可以成為這一根“針”,“串”起多方執法力量與執法資源。大家戮力同心,方能對基層違法現象形成共治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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