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規范公務外包禁搞"公費旅游"
來源:東南網 2012-03-13 編輯:唐麗萍
東南網-海峽導報3月13日訊 (記者 易福進)廈門機關事業單位中,經批準的公務活動中的交通、住宿、會務等事項,可以委托旅行社辦理,但不得借機安排公費旅游活動。昨日,記者獲悉,廈門五個部門聯合發出《關于機關事業單位試行委托旅行社辦理公務活動的通知》。該《通知》對機關事業單位委托旅行社辦理的公務活動等進行了一系列規范。 這一試行規范將從4月1日起施行。有關業者表示,這不僅將給旅游業者注入新的商機,也將為進一步推進政府后勤服務社會化和降低行政成本“探路”。 新規范 借公務“公費旅游”,沒門 半天考察五天旅游,上月,深圳某局借考察之名,率團到上海、蘇杭豪華“公務游”,被披露后引起全國關注。 現實中,如何避免借“公務活動”外包搞“公費旅游”,諸多城市仍在探尋進一步規范。未雨綢繆,記者獲悉,廈門在這份《通知》中對此設置了“防火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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