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連線
“老公”承認結婚證是假的
前日下午,記者看到了王芳手中的“結婚證”,大紅色的外殼,封面印著“結婚證”三個燙金大字,打開內頁,上方張貼著她與朱輝的合影照,右下角有民政部門的鋼印。但在發證編號一欄沒有數字編號。經民警鑒定,認為這是假證。
昨日,記者電話聯系上朱輝,他承認王芳手中的結婚證是假的,但對其來源說不清楚。朱輝承認,他與王芳的前夫是好朋友,自己工作單位在福利院,但一直在外地做白酒推銷生意。由于王芳是二婚,還帶著一個孩子,所以父母一直反對他們結婚。至于找王芳借錢一事,他拒絕透露情況,他表示:“索賠40萬元,這是王芳訛詐錢財,一切以警方調查處理為準。”
“目前我已委托了律師,打算就賠償事情走司法程序,該怎樣解決就怎樣解決。”隨后,朱輝匆匆掛斷電話。
單位:朱輝月收入兩千左右
“朱輝是我們單位的正式職工,月收入只有兩千元左右。”前日下午,該福利院辦公室康主任接受采訪時透露,朱輝是2005年到他們單位的,由于平時在收養區上班,他們對朱輝的家庭婚姻情況不太清楚,雖然平時打交道不多,但對這個人還是有一點印象。
各方說法
律師:索賠要注意收集證據
“女方不但可以提出向男方精神賠償要求,還可以為懷中的孩子主張撫養義務。”昨日,重慶錦揚(江北)律師事務所潘興旺律師表示,如果走司法程序,建議女方注意搜集男方涉及重婚罪的證據,比如當時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材料,以及男方與現在的妻子婚姻等情況,從而提出自己的索賠要求。
至于重婚罪的刑事處罰,潘興旺說,我國《刑法》中明確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警方:女方放棄重婚罪取證
“如果雙方對賠償事宜協商處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協調處理此事的轄區派出所表示,在民警調查處理過程中,王芳有權要求公安機關對朱輝涉嫌重婚罪進行取證調查,但王芳明確表示放棄委托,由雙方自行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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