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加大對受害人的保護,建立受害人信息保密以及防止報復等處理程序,認真收集和保存相關證據;
四是告知女職工有權向有關部門投訴、報案,使其盡快得到法律、心理等方面的支持和幫助;
五是加強對廣大職工的宣傳教育,提高職工的法制意識、平等意識,提高女職工防范性騷擾發生的意識和能力等。
記者:《特別規定》第十二條第二款明確,工會、婦女組織依法對用人單位遵守本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在今后的工作中,婦聯組織將如何充分發揮監督職能?
蔣月娥:全國婦聯一貫高度重視維護女職工勞動權益,促進就業中的男女平等。在《特別規定》制定過程中,全國婦聯深入基層開展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基層組織和廣大女職工的意見,多次向立法部門協商提交建議。下一步,全國婦聯將和全國總工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特別規定》的宣傳教育工作,推動法規的各項內容落到實處。
一要加強學習和宣傳,切實提高依法維權責任意識。各級婦聯要認真組織學習、宣傳活動,全面掌握《特別規定》關于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的重要內容,進一步明確婦聯組織依法承擔的維權職責和社會監督責任。
二要健全工作機制,推動各方加強對女職工勞動權益的保護。加強與工會組織的合作,通過多種形式,將婦女工作陣地拓展到婦女集中的商務樓宇、兩新組織等,使得女職工有需求時就能找到婦聯組織,得到幫助。加強與勞動、衛生、安監等部門的合作,推動職能部門加強對用人單位的監督和檢查,加強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懲處。
三要依法履行維權職能,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對于違反《特別規定》、侵犯女職工勞動權益和健康權益的,要積極向用人單位或有關部門提出查處違法行為、保障女職工合法權益的建議,并依法要求用人單位和有關部門及時答復。充分發揮“婦女之家”、12338婦女維權熱線、法律幫助中心等維權陣地的功能,認真受理女職工維權投訴,積極推動有關部門解決女職工勞動安全等重大問題,最大限度地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本報記者 王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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