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基層婦女組織建設調查之三
“山東省基層婦女組織建設的長足發展,是圍繞黨和國家之所急、婦女兒童之所需,盡婦聯之所能,創新工作平臺和載體,重視實施保障婦女兒童的民生項目的結果,不僅讓廣大婦女兒童真正得實惠、普受惠、長受惠,而且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充分肯定。”山東省婦聯主席翟黎明說。
記者在山東省就基層婦女組織建設進行了多日調查后發現,“三大模式”保證了山東省基層婦女組織建設取得明顯成效。
“第一大模式”是堅持黨建帶婦建,婦建服務黨建,不斷優化工作環境。記者了解到,山東省婦聯積極爭取黨委、政府和組織部門重視支持,把婦女組織建設納入黨建總體規劃。2004年、2007年、2011年,山東省委、省政府先后三次召開全省婦女兒童工作會議,2009年省委召開全省群團工作會議,印發《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群團工作的意見》,提出“健全完善黨建帶動群團建設的工作機制”,為推進“黨建帶婦建”工作提供政策保障。在省婦聯的積極爭取下,山東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明確規定婦女專職專選、優先當選,實現了立法保障婦女政治權利的重大突破。省委組織部與省婦聯聯合下發黨建帶婦建工作意見,聯合召開全省“黨建帶婦建”工作推進會,聯合開展農村婦代會換屆直選試點工作,聯合評比表彰優秀女村官,聯合舉辦兩期市、縣分管領導參加的婦女事業發展專題培訓班。積極爭取黨委組織部門重視支持,在以黨的建設帶領和推動婦聯組織建設方面采取一系列創新舉措,推動婦聯基層組織建設納入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總體布局,推動黨建與婦建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檢查,為婦聯基層組織建設提供了切實保障。
具體表現為:一是建立組織領導制度。濟南、青島等市建立“黨建帶婦建”工作責任制,明確分工、落實責任,提出基層黨組織負責人是“黨建帶婦建”工作第一責任人。有的市成立由組織、人事、財政、民政等部門參與的領導小組。探索建立聯席會議、聯合調研、聯合考評等制度,共同研究、切實解決婦聯組織建設中的重點難點問題。二是建立目標管理制度。部分市、縣黨委把“黨建帶婦建”工作作為黨建考核內容,納入年度目標考核體系。有的市將“黨建帶婦建”工作列入市委目標績效考核;有的簽訂“黨建帶婦建”工作年度目標責任書;有的把婦聯組織建設納入“三級聯創”考核。三是建立工作聯系點制度。山東省確定了10個省級“黨建帶婦建”工作聯系點,各市建立“黨建帶婦建”工作聯系點105個。許多地方的黨委組織部和婦聯聯合建立聯系點,制定“黨建帶婦建”工作目標管理考評辦法。縣以上婦聯層層建立基層婦聯組織示范創建活動示范點,以點帶面、整體推進婦聯基層組織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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