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學安 一部條例草案,在提請表決前,先后歷經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四次審議,在湖北立法史上尚屬首次;在沒有上位法依據的情形下,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從湖北實踐出發,探索性地對此項工作中的現實難點重點問題作出規制。這部地方性法規就是《湖北省社會信用信息管理條例》。據報道,該條例近日在湖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上獲得通過,并將于7月1日起施行。 在現代社會,誠信維護著經濟活動和社會生活的正常運行。然而,目前社會上的失信行為屢禁不止,破壞良好的社會秩序,帶來一系列不良的連鎖反應。雖說中國社會情緒總體的基調是正向為主,但仍存在一些不利于個人健康和社會和諧的負向情緒。中國社科院此前發布的《社會心態藍皮書》顯示,中國社會總體信任指標進一步下降,低于60分的“及格線”,出現了人際間不信任擴大化、群體間不信任加深等新的特點,并導致社會的內耗和沖突加大。2016年中國政法大學中國誠信建設研究中心發布的《中國誠信建設狀況報告》指出,誠信缺失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已經成為影響和制約我國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的頑癥,其主要原因是失信成本低、地方保護主義、監管缺位等因素。 在傳統社會里,人際交往主要在血緣和地緣基礎上展開,其特征是熟人信任,實質上是關系信任。處在急劇轉型中的中國社會,面對的是陌生人世界,關系難以覆蓋所有方面,良好的人品、名聲等個人特質已不再是最有效的信任保障因素,處于傳統的信任模式逐漸失效,現代的信任模式還在生成的狀態。而社會文化、價值觀及其傳播載體,社會制度、規范及其執行機構這兩大社會整合機制運行中的失當,對社會信任狀況造成了一定的毀損。值得一提的是,近年來,國務院先后出臺《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征信業管理條例》《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推動信用制度建設。同時,《征信管理條例》和《征信機構管理辦法》具體規定了征信業基本規范,為在時機成熟時出臺統一的社會信用法打下堅實基礎。 德國社會學家盧曼說過:“當一個人對世界完全失去信心時,早上甚至會沒辦法從床上爬起來。”一個缺乏信任的民族沒有希望,一個缺乏信任的國家沒有未來。現代社會信任模式的特征是普遍信任,實質是制度信任。因此,當務之急是靠社會管理創新,尋找規范重建、信任重構的應急舉措。一方面,切實關注社會中低層認同群體的心態和處境,切實保障他們的權益,避免群體和社會沖突的發生,避免社會的割裂。另一方面,切實關注消解社會負向情緒,激勵正向情緒,建立公平有序的社會秩序,充分發揮公共權力在建立社會信任機制的核心作用,擺脫社會信任困境。這些都應納入社會的整體調理,其功用的發揮最終還需倚仗社會建制的完成。而這種指向公正平等的社會建制,正在深水區等著我們的政治改革和社會改革靠近。讓老百姓整體互信程度止跌上揚,說到底就是要通過永不止步的改革日臻完善來實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