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努力實現“最多跑一次”“一站式結算” 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則,此次《意見》在工作流程上著力提升便捷化水平,例如: 在申請環節,殘疾兒童監護人向殘疾兒童戶籍所在地(居住證發放地)縣級殘聯組織提出申請。對于申請確實有困難的,殘疾兒童監護人可委托他人、社會組織、社會救助經辦機構等代辦申請事宜。 在審核環節,由縣級殘聯“一門受理”,殘聯負責將申請人信息與民政、扶貧部門的信息進行比對,審核確定救助對象身份,盡量減少申請人的跑腿環節。 在救助環節,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殘疾兒童監護人自主選擇定點康復機構接受康復服務。對于有特殊需要的,也可經縣級殘聯組織批準后,到非本地定點的康復機構接受服務。 在結算環節,實行合規康復費用由縣級財政與定點康復服務機構直接結算,無須救助對象墊付康復資金,大大減輕殘疾兒童家庭的經濟負擔。 “國家出臺專門的政策給我們這些特殊孩子進行幫扶,還讓我們自主選擇康復機構,費用結算也不用我們家長操心,真是太周到了。”陜西咸陽一位腦癱患兒的母親如是說。 北京市殘疾人康復服務指導中心主任劉洋認為,意見充分考慮了殘疾兒童家庭的現實困難,具有很強的針對性,施行后會讓更多的家長減少后顧之憂,讓更多的殘疾兒童早發現早治療早康復。 科學——推動殘疾兒童康復事業不斷走向規范化、專業化 “0至6歲是兒童發展的關鍵時期,具有搶救性意義,抓住這個關鍵時期對殘疾兒童進行康復,對兒童全面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中國聽力語言康復研究中心主任龍墨說。 中國聽力語言康復研究中心數據顯示,2009年至2015年全國接受人工耳蝸植入的2.09萬名聽力殘疾兒童中,有87%進入了普通幼兒園、小學。 中國殘疾人康復協會副理事長趙悌尊認為,改革開放以來,殘疾兒童康復事業迅猛發展,但康復機構和人才匱乏、專業人員整體素質不高的問題仍然存在。《意見》強調加強康復機構和人才隊伍建設;強調通過加強定點康復機構的準入、退出和動態監管,確保康復服務質量,提高現有康復機構服務的規范性和專業化水平,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現實意義。 此外,《意見》還明確了“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原則。劉洋表示,這有助于不斷創新殘疾兒童康復服務供給方式,激發社會力量積極參與,促進服務供給方式多渠道、多方式發展,使更多的殘疾兒童獲得康復的機會和專業機構的指導。 根據《意見》,我國將于2018年10月1日起全面實施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在此期間,中國殘聯將會同相關部門督促指導各地做好貫徹落實各項工作,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讓這項呵護殘疾兒童的政策如期落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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