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監管總局機關生產安全較大以上事故和較大涉險事故信息處置辦法
2013-12-31 13:13:26??來源:國家安監總局 責任編輯:康金山 我來說兩句 |
2.辦公廳負責向總局領導報送事故信息。值班室接到事故信息后,除按規定報送事故信息外,對重特大事故信息先電話報告國務院總值班室,隨后再起草《安全監管總局值班信息》,在規定時限內上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將總局領導的批示和意見傳送統計司和有關業務司局、應急指揮中心;將《事故搶險救援工作指導意見》傳送相關省(區、市)人民政府值班室;接收中央領導同志的重要批示,迅速按程序報總局領導閱批;社會影響嚴重的事故信息,按總局領導要求上報。 3.政法司負責有關事故信息新聞發布工作;負責與中宣部、國務院新聞辦及主要新聞媒體的聯系,進行有關宣傳報道工作;協助地方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新聞發布工作。接到事故信息后,做好有關事故信息新聞發布和宣傳報道工作。 4.監管一司(海油安辦)、監管二司、監管三司、監管四司、職業健康司按照業務分工和工作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事故信息的跟蹤工作。接到事故信息后,要按照本專業事故跟蹤內容及時跟蹤事故情況,有重大問題、重要情節的要及時報送總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協調、督促事故發生地區的地方安全監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開展事故搶救和現場督導工作。情況不清楚的,要派人或督促有關地方安全監管部門趕赴事故現場,查明情況后及時報告。 5.煤礦安監局辦公室接到總局領導批示、意見后,及時報送煤礦安監局領導,并傳送有關司。調查司接到領導批示和事故信息后,要及時跟蹤了解事故情況,指導、協助事故搶救工作,督促駐地煤礦安監機構開展現場督導工作,報告事故搶救情況;情況不清楚的,要派人或督促駐地煤礦安監機構趕赴事故現場,查明情況后及時報告。 6.應急指揮中心接到事故信息后,要了解并及時跟蹤事故搶救進展情況。對煤礦、金屬與非金屬礦、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其他工商貿事故要提出救援指導意見,協同有關司局組織相關人員參加應急救援督導。根據需要,協調組織救援隊伍、設備開展救援,或組織專家和有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 7.機關服務中心接到事故信息后,負責事故信息處置過程中票務、交通等后勤保障工作。 8.通信信息中心接到事故信息后,負責較大以上事故和互聯網事故信息的搜集;按要求做好事故信息外網發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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