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又要上班了,3天休得一點也不過癮,如果青年節放假就好了。”由于五一已經“瘦身”為三天小長假,從前一直淹沒在黃金周里的五四假期開始倍受關注。記者調查發現,五四青年節半天假期在南京卻遭遇“落實難”的尷尬,多數單位未通知放假,明天青年照常上班和上學成主流。(5月3日《現代快報》)
“五四”半天假的規定遭遇“落實難”,南京并非孤例。在筆者所處城市的高校,“五四”當天教師照常上班、學生照常上學似已成“慣例”,特別是因為剛過完“五一”小長假,嚴查考勤自然順理成章。而綜合各地媒體的相關報道也不難發現,全國很多城市對此都“八九不離十”——“五四”在工作和學習的忙碌中悄然度過。
猶記去年這個時候,很多人吁請說“五四”要依法放假半天。一年之后的今天,“五四”青年節又到了,公民享受半天假的權利依然還處于尷尬之中。明年今日是否還有人在為此吶喊我們尚不得而知,但已然讓人費解的是,“五四”放半天假到底有多難。
根據2007年12月公布的《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青年節(5月4日),14周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但這一規定沒有明確放假適用人群的年齡上限。2008年4月,經國務院法制辦同意,青年節放假適用人群為14至28周歲的青年。法律法規白紙黑字,這原本很好,只是讓人略顯遺憾的是,現實中的半天假卻往往被忽略。
盡管節日的宗旨從來不止于放假休息,但作為一枚硬幣的兩面,節與假的關系是密不可分的。青年節放半天假,雖然從休假時間長短上來看并不起眼,但它體現著社會對青年群體的關愛以及國家對法律賦予公民休假權利的尊重和保護。更何況,我國在14至28周歲之間的青年有3億之多,半天假能否真正落實關乎著這個龐大群體的切身利益。
兩年多前,國務院將清明、端午、中秋三大民族傳統節日增設為法定節假日,通過休假的形式讓公眾更好地過節,個中反映了職能部門“傾聽民聲、順應民意、關心民生”。而作為青年人的重要節日,“五四”青年節早被載入法律,半天假也有法可依,只是當 “紙上的美麗”移植到現實土壤時由于種種原因“美麗往往有些打折”,這不可謂不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美國民俗學家阿蘭·鄧迪斯在分析節日的意義時這樣說:日常生活中,時間線性流逝,而節日就像這條直線上的刻度,有了度量,才有意義。如果說過“五四”的意義在于追憶和回顧五四運動的歷史價值,繼承和發揚“愛國、進步、民主、科學”的五四精神,那么本該休假半天卻未能真正享受這種權利難免給人以“有名無實”之感。因此,明年“五四”不要再忘了為青年放半天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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