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上人大代表,只是一塊敲門磚,為什么還要讓這樣的人大代表繼續代表選民呢?不要忘記,人大是人民代表大會,是選民的代表大會,而不是能量通天的某些人士的聯誼會。
6月2日《南方周末》刊登記者調查“安徽商人行賄曝光后仍任人大代表受熱捧”,講述了這樣的人生“傳奇”:安徽商人何幫喜雖有多次行賄記錄,但還是順利當上了該省人大代表、繼而升格成為全國人大代表,并連續3年亮相央視春節晚會最前排。何代表的“神奇”首先在于,司法監督已將大力幫助何代表發跡的原巢湖市委書記周光全鋃鐺入獄,而同一份刑事判決書證明何代表在人大代表之路上有過多次行賄記錄,何代表本人至今卻風光依舊;而在《南方周末》報道前的3年多時間里,除了剛性的司法監督,輿論監督也已多次啟動,始有2007年底《華夏時報》的首度曝光,今年更有1月份《中國青年報》、6月份《南方周末》和國務院參事室下屬的《長城月報》的跟進報道。歷經輿論監督的密集“炮火”,何代表本人似乎毫發無損,這大概是神奇中的神奇了。
《中國青年報》記者從安慶市中級法院查詢到2009年8月18日的一份刑事判決書,10余名向原巢湖市委書記周光全買官的官員先后被查處,但向其行賄的企業家何幫喜、徐頂峰卻繼續安坐“人大代表”之職。文章寫道:“沒有人知道‘人大代表’的光環帶來了多大的經濟效益,但一個事實是,兩人的生意的確是芝麻開花節節高。”文章提出的一個尖銳問題是,如今官商勾結花樣日益翻新,“使用非正常程序的手段試圖達到的目的,通過正常程序進行了漂白,這背后會改變些什么呢?”
面對《中國青年報》的監督,何幫喜等二人依舊穩坐釣魚船。于是《南方周末》記者和《長城月報》記者繼而前往安徽調查,披露何幫喜等人的更多“神奇”,尤其是何幫喜與“第一個貴人”周光全自2000年起的親密關系,即典型的“商傍官、官助商、利滾利”模式:周在事發前給何內定的省人大代表身份成了何幫喜進入權力場的一張入場券,何繼而成了全國人大代表,至今仍被當地官員與媒體熱捧。何憑借“省人大代表”魅力,首先摘下了“全國勞模”稱號,隨后還取得了省駐京辦的賞識并被“內定”為北京安徽商會會長等諸多頭銜,在安徽省倒地逾萬畝。何“面對全國人民”最風光的時刻除了上春晚、給特寫鏡頭以外,就算是2009年國慶閱兵登上天安門觀禮臺了。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此刻被捕已一年的“第一個貴人”周光全剛被判以重罪。意味深長的是,周被判刑后,一國家級媒體列出了長長的官員和企業家涉案名單,卻偏偏沒有提到何幫喜。
我們知道,各級人大代表是立法機關的成員,人大代表資格問題是一個嚴肅的法律問題,其選舉和罷免都應遵循嚴格的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代表產生辦法由選舉法規定。”但是在現實中,法律有可能被某些地方官員踐踏。正如曾任職全國人大法工委的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蔡定劍在《南方周末》撰文所言:“在地市級,市委書記可以百分百決定省人大代表。”這就是周光全對何幫喜“貴人”之助的實質,當上人大代表,只是一塊敲門磚,意味著可以借用人大代表這個平臺做更多的關系,拿到更多的資源,換來更多的利益。這幾年,一些地方權力制衡一再出現真空,明明事情很清楚,卻仍然當成漿糊,對輿論監督虛與委蛇,說明在人大代表這個層次上,確有許多文章可做。但是,既然司法監督證明何幫喜等人多次行賄,構成了周光全犯罪的重要事實;既然全國知名的媒體和專業媒體進行了長達3年有余的輿論監督,已經證明何幫喜污點多多;既然法院判決書已經確信何的反復行賄,為什么還要讓這樣的人大代表繼續代表選民呢?不要忘記,人大是人民代表大會,是選民的代表大會,而不是能量通天的某些人士的聯誼會。
確實該對某些有劣跡的人大代表好好審視一下了。
(作者系北京外國語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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