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險“限購令”:兒童身故保險保額不得超10萬
www.hxt111.com?2011-04-01 06:46? ?來源:福州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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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中國保監會發布的95號文件《關于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人身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開始實施。通知明確規定,未成年人身故保額不能超過10萬元。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一些家長希望采取在不同保險公司投保來組合來規避“10萬元限額”,而保險專家則認為此舉不可取。
新規:兒童身故賠償不超給10萬元
記者了解到,對未成年人保險的身故責任金設定限額的政策由來已久。早在1999年3月,保監會就發出《關于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死亡人身保險限額的通知》。2010年11月18日,中國保監會再次下發《關于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人身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
95號文件明確要求,從2011年4月1日起,對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險,在被保險人成年之前,各保險合同約定的被保險人死亡給付的保險金額總和、被保險人死亡時各保險公司實際給付的保險金總和均不得超過10萬元。
平安保險客服人員告訴記者:“從4月1日起,未成年人死亡給付保險金限額全國統一調整為10萬元。”但記者了解到,此前福州地區單份保單限額為5萬元,但不限購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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